按照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》(教监﹝ 2011 ﹞ 10 号)和教育部等七部门《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》精神,结合市教育局《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》要求,根据我县实际,承诺如下。
一、落实经费保障责任。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,严禁一边免费,一边乱收费;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,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,保证学校正常运转;严格规范教育资金使用行为,做到专款专用,确保教育资金使用安全有效。
二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。 围绕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、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、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等重点工作,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,完善教育收费公示、信访举报、反馈通报、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,加大制度的执行力,确保教育收费政策在本校全面落实。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。 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对落实教育收费政策、解决教育收费热点难点问题的推进作用,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,坚持春季开学后的自查、抽查,秋季开学后的专项检查,将监督检查与开展政务公开、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相结合,创新督查方式,强化问题整改,确保工作实效,着力构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长效机制。
四、加大查处力度。 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教育收费违纪违法问题,对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行为;对顶风违纪、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乱收费行为,不仅处理直接责任人,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,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五、落实工作责任。 严格按照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的规定,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,对未履行治理工作责任、领导不力、工作不到位的,对教育收费违规违纪问题未能有效制止、严肃处理的,对责任范围内教育收费问题严重、发生重大教育乱收费案件的,严格实施责任追究。
六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。 结合年度治理任务,制定宣传工作计划,全面系统地宣传省和市教育收费政策。各级各类学校(幼儿园)在每学期开学时,都要在校园网站、公示栏或其他媒介将合法有效的收费项目、标准向全社会公布,及时通报治理工作情况,推广规范教育收费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,形成良好的治理工作环境。
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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